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30

130.我们与他们谈

130.我们与他们谈论了一会儿各种话题后,我问他们拜的是什么神。他们说,他们拜一位天使,祂向他们显为一个神性人,因为祂闪耀光芒。他们说,祂教导他们,并让他们明白当做什么。他们又说,他们知道至高神在天使天堂的太阳中;祂向他们的天使显现,不向他们自己显现。对他们来说,祂太伟大了,以致他们不敢拜祂。他们所拜的那位天使是一个天使社群,主派这个社群看顾他们,教导他们何为公义、公平。因此,他们从一种火焰拥有光,这火焰看似一个小火炬,非常火黄。原因在于,他们不崇拜主,因而不能从天使天堂的太阳,只能从一个天使社群那里获得光。若主允许,一个天使社群就能向住在低层区域的灵人提供这种光。我也看见这个天使社群,它在他们之上的高处;我还看到发出那光的火焰。

属天的奥秘 #2547

2547.“你竟给我

2547.“你竟给我和我的国招来大罪”表示由此将信之教义和教义的一切置于危险之中。这从“亚比米勒”和“国”的含义清楚可知:此处代词“我”所指的“亚比米勒”是指信之教义;“国”是指存在于教义中的真理,或教义真理。“国”在内义上表示教义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则表示教义的虚假,这一点从圣言明显看出来,如耶利米书:
祂是形成万有的,是祂产业的权杖;万军之耶和华是祂的名。你是我的锤子和打仗的武器;我要用你来打碎列族,用你来毁灭列国。(耶利米书51:19-20)
这论及主;显然,祂不会打碎列族,也不会毁灭列国,而是要打碎和毁灭列族和列国所表示的事物,即教义的邪恶和虚假。
以西结书:
看哪,我要将以色列人从他们所到的列族中收取回来,从四围聚集他们,把他们带到本地。我要使他们在那地,在以色列山上成为一个民族,有一王作他们众人的王,他们不再是两个民族,不再分为两个国家。(以西结书37:21-22)
此处“以色列”表示属灵教会;“民族”表示该教会或教义的良善,因为“民族”表示良善(参看1259, 1260, 1416, 1849节)。“国家”表示该教会的真理。很明显,“民族和国家”在此并非表示民族和国家,而是另有所指,因为经上论到以色列人说,他们要被“聚集并带到本地”;而事实上,当时他们被分散在外邦民族当中,已经成了外邦人。
以赛亚书:
我要把埃及与埃及混在一起,他们就打起仗来,各人攻击自己的弟兄,各人攻击自己的同伴,城攻击城,国攻击国。(以赛亚书19:2)
此处“埃及”表示基于记忆知识或纯粹的事实对信之真理的推理(1164, 1165, 1186节);“城”表示教义,在此表示异端教义(402, 2268, 2449节);“国”表示教义的虚假;因此,“城攻击城,国攻击国”表示异端和虚假将彼此争战。主在马太福音论及时代完结的话所表相同:
民族要起来攻击民族,国家要起来攻击国家。(马太福音24:7)
这表示邪恶攻击邪恶,虚假攻击虚假。
但以理对四国(但以理书2:37-46; 7:17-28)、玛代和波斯的国(但以理书8:20-27)、南方王和北方王的国(但以理书11章)所发的预言,以及约翰在启示录中对王和国所发的预言都没有其它含义:这些国只表示教会在真理与虚假方面的状态。字义上尘世的君王和国家的状态在内义上是指教会和主国度的状态,而内义只包含属灵和属天事物。就其本身而言,主的圣言纯粹是属灵和属天的;但为了让人,无论是谁,能读懂它,与天堂有关的事物就通过存在于地上的那类事物来表达。

属天的奥秘 #2776

2776.“把他献为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